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12-05-31 00:00 编辑: 浏览次数:

一、学生在进行实验室前,必须按照教师所讲授的内容和教材规定的实验项目认真做好实验预习报告,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了解操作规程。

二、按时到实验室,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在教师的指导下仔细进行实验操作。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材料不得擅自动用。不得将实验室内的仪器、材料及药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通报批评并按其原值加倍罚款。

三、实验中,实事求是地记录数据,不抄袭、不伪造,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每次实验完后,应将实验记录交实验指导教师审查、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四、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随便离位、谈笑打闹。实验室严禁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和乱扔果皮纸屑。

五、做实验时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六、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及实验材料。实验完后应将实验用的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场地打扫干净,做到实验台无灰尘、无水滴,地上无纸屑及杂物,实验柜内整齐干净。夏天不准穿背心、拖鞋入室。

七、对违反实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者,对损坏的元器件材料及设备者,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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