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家对本科专业评估问题的答复一 |
综合类: 1. 是否所有本科专业都需自评,建立《状态数据报表》? 答:是,请参看最近下发的填报说明。 2. 备查档案材料目录中,部分条目后有“一览表”,是否就是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 答:是,如果条目后有“一览表”,那么提供一览表即可,请参看备查档案材料目录的“说明”。 3. 有的专业只建设一年,数据表中是否需要填报三年的资料? 答:只需填报一年。 4. 专业合格评估的表格在相关栏目不变的情况下,能否采用EXCEL格式,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 答:目前正开发相应的填报数据平台。学校当然可以使用EXCEL格式便于自己统计! 5. 全校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未招生专业(例如材料化学专业07年获批,但是至今未招生)和09年新增专业是否统计在内; 答:根据教育厅指示,“除09年新增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应填报数据”。 6. 同一专业,有多个方向,我们按一个专业准备,对吗? 答:将专业方向当做专业来统计。 7. 我校有个别专业,当初招过生,且有毕业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停招或拟自09年开始暂停招生.类似这样的专业能否不参加本次评估? 答:根据教育厅指示,“除09年新增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应填报数据”,所以,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数据,在确定评估专业时可另行考虑。 8. 我校有两个专业1994年停招,其中一个于2007年恢复招生,请问这两个专业要进入学校状态数据表中吗?07年恢复招生的是否属于被评专业? 答:根据教育厅指示,“除09年新增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应填报数据”,所以,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数据,在确定评估专业时可另行考虑。 9. 评估指标体系中有个定量标准,里面提到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专业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这些文件在哪里找的到啊? 答:关于定量标准,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厅文件,如《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可在教育厅网站查询,二是教育部文件,如《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三是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10. 专业申报审批材料,是否只需要有审批材料,例如教育厅审批文件。还是也要整理当时申报时候的申报材料? 答:只需要教育厅审批文件。 11. 材料化学专业07年获批后根本就没有招生,很多数据确实无法统计! 答:我们能够理解,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某些数据可空缺。 指标1 学生人数 1.专业评估统计班级人数时,对于留级生怎么处理?是不是算在留级以后的班里?还是有更加具体的要求? 答:对于学生人数,填报说明写的很清楚,“各专业本科生人数,对于在校学生,普通高校统计时限截止2009年6月20日。”也就是截至09年6月20日各年级的现有学生人数。 指标2 专业基础条件 1. 2.1“教学科研仪器”统计是否统计购入时间为2006、2007、2008? 答: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仅统计购入时间为2006年、2007年、2008年的,我们统计是2006年(2007、2008)当年所拥有的设备,包括2005年及以前购买的设备。 2. 2.2 实习实训基地校内指导教师人数、校外指导教师人数,具体指的是一次带实习的老师还是所有可以带实习的老师人数? 答:可以带实习的教师人数。 3. 各学科图书期刊分布表填报时候,如果出现某学科数据较少,是否影响对该学科所覆盖专业的评估,除了生均100册的标准之外,还有什么标准吗? 答:在本次专业评估并未对具体专业确定生均图书标准。考察学科图书的数据时,会结合各专业对专业图书期刊所做的定性描述加以综合判定。 4. 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图书馆的数据是按11个学科门类在分,但是我们学校的系统里是22个学科门类,请问这个该如何操作啊? 答:按照图书馆分类法,确实存在你说的那种情况。建议按照11个学科门类进行归并。 5. 2.4中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含那些经费呀?? 答:1. 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一般包括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等等。其开展的项目主要有:有关专业建设的调研、召开座谈会的费用、用于加强实践教学相关费用、与课程建设有关的费用,如: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编印教学参考资料或辅助材料、专业论证评估费用、专业建设中必须添置的低值易耗品费用、教学、科研成果打印、复印、评审、出版费用等等。 6. 能否将实验设备购置费计入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中去? 答:不能。 7. 2.4 使用人是指经费经手的具体教师还是使用的学生班级。 答:经费经受的具体教师。 指标3 师资队伍 1. 与我们独立学院签订一年劳动务或服务协议,但尚未从公立高校退休的人员能否计入专任教师队伍中? 答:不能,独立学院的专任教师,有一个前提,就是学校在编或者实行人事代理的,类似问题,已有解答,请参看! 2.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只能签订劳务协议或服务协议;同时,根据公立公校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来自公立高校的离退休人员无法将其人事关系转入独立学院。这是所有独立学院共同的问题。但事实上,离退休人员长期在独立学院工作,但是签订的是服务协议,按月领取工资。因此,在统计专任教师人数时,能否将其计入? 答:不能。 3. 请问:在其他学校已经退休的老教师,与我院签订了服务协议,每月在我校领取工资,算不算我院的专任教师?服务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答:填报说明已经说明,劳动人事关系在本校或实行人事代理是必备条件,这是从鼓励独立学院要逐步拥有稳定的自有教师的角度来考虑的。至于您说的那位退休教师,如果学年授课达到160学时,仍然折算为1位教师,不会影响生师比的计算。 4. 关于附属医院的师资的计入方法怎么处理?医学教育基础在本部完成,临床在附属医院完成,专业课程教师基本都是附院编制(附院为非直属,编制互不挤占)。如按说明计,专任教师就不可能达标。这种实际情况,请黄博士再向专家组反应,并回复结果。 答:根据填报说明,不在区分师资队伍和专任教师两个概念,专任教师是指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前提是学校在编的。将附属医院中承担专业必修课程教学的教师作为外聘教师进行折算,即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校外聘请教师数(含附属医院承担教学的教师)×50%。 5. 上思政课的辅导员能否算专任教师? 答:不能,专任教师特指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6. 专任教师按学年统计是上课了的就填是吧?没带课的是不是不填。 答:专任教师是指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的教师,考虑到专业课程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知识面的,担任专业选修课的教师不计入专任教师。此外,如果某学年教师没有上课,也不纳入统计范围, 7. 上本院系的专业课,但在学校机关上班(如任教务处长),这样的教师算不算专任教师? 答:算。 8. 医学教育的师资,附属医院的师资如何计算? 答:将附属医院中承担专业必修课程教学的教师作为外聘教师进行折算,即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校外聘请教师数(含附属医院承担教学的教师)×50%。 9. 3.1(1)近三学年专业专任教师一览表3.1(3)近三学年专业师资队伍一览表3.2(1)近三学年专业课程主讲教师一览表中有什么区别吗? (1)、近三学年是不是上课了的就填,没上课的就不填。 (2)、专任教师是指所有上课了的专业课教师,含外聘教师。而专业师资队伍是权指本院的教师,包括上了实践实训课的教师。主讲教师是指上专业课的教师含外聘教师,这样理解对吗?如果有的专业只开办了一年,那3.1(1)与3.1(3)是完全一样的是吗? 答:(1)按照原先方案,专任教师和师资队伍是不同的概念。根据领导指示,现不在区分专任教师和师资队伍两个概念,具体情况参看填报说明。 (2)专任教师不含外聘教师。 (3)主讲教师含外聘教师。 10. 评估“支撑材料表格”3.2.2中,涉及到必修课程的类型,能否以学校的分类标准和提法予以填写,比如我校是大类学科基础课、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答:可以。 11. 状态数据表中3.2(4)专业课学生评教情况08-09年第二学期的结果在六月份很难统计出来,建议能否用提前一个学期,即把06-07学年第二学期用上,或者就只用三个学期的评教结果?我校的评教系统都是在期末考试周关闭,若是要6月份统计完,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希望专家能考虑一下! 答:是否可以统计到6月20日,在无需关闭评教系统的情况下。 指标4 课程建设 1. 4.1中各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学时学分分布中 体育专业教学形式一栏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 由于专业选修课中有的是理论有的是实践,没有统一的标准,填不了。 未答 2. 4.1 武汉科技大学的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那么在填表中专业课和选修课具体改怎么划分; 答: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增加一列(理论上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是可以合并的)。 3. 4.1中课程体系是指专业课程体系还是指具体某一门课程的内容体系? 答:4.1中课程体系是指专业课程体系。 4. 类似于建筑学(理工类、艺术类)、工业设计(理工类、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不同方向),此三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不尽相同,在涉及到课程体系结构学时学分分布、实践教学内容时该如何填表。 答:鉴于某些专业设立的方向学生人数较多,课程设置也不同,故各方向独立填报(即把方向当成专业),但需注明,如应用化学(药物合成方向)。 5. 主要课程的解释为“教育部专业目录规定的课程”,部分专业没有按规定课程开设,是否可按培养方案核心课程统计? 答:如果是您的这种情况,可以按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统计 指标5 实践教学 1. 5 2、临床见习算实训不算实验对不对? 答:临床见习属于实践教学内容,具教育部相关专家的解释,算实训。 指标6 教学管理 1. 6.1(1)各专业理论课教学文件现有情况是指的所有专业必修课,我上次问你你已经确定了的。 答:确定,本表统计限于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2. 6.1 理论课和命题计划表具体所指; 答:3.理论课,只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命题计划表,指命题双向细目表或课程考试大纲。 指标7 人才培养质量 1. 7.1 竞赛项目是否可以包括别的项目,例如“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赛”。 答:竞赛项目可根据学科竞赛的情况增设。 2. 表7.3(1)各专业近三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中,(1)省线是否指湖北省的分数线;(2)全国各省招生分数差别很大,校线指的是所招学生的最低分吗;(3)计划招生人数、录取人数、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实际报道人数等指的是湖北省以及省外学生的数目吧? 答:(1)省线指湖北省的分数线。(2)对,校线也只统计湖北省,文理兼收的专业分别列举。(3)指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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