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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家对本科专业评估问题的答复三
2009-11-04 00:00     (点击: )

省专家对本科专业评估问题的答复三

黄博士,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您:

1、表2.2 实习实训基地情况中有两栏内容,一栏是应届毕业生人数,一栏是实际接纳人数。我们的实习基地里除了实习的,也有见习或实训的其他学生,这里实际接纳人数是应该填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人数,还是要把参加实训的其他年级的学生也额外算进去,如果算,这个数据就会大于前面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是否要这样做?

2、表2.2 校内外指导教师人数是否指对应校内外实习基地的教师数?我校学生实习时,学校会安排一名老师跟到实习基地一起带教指导,这名老师是不是不能算基地的教师?

3、表4.1 学时学分分布表中,课程类型中未包含选修课,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三个之和为课程性质中的必修课,那么总计是要按课程类型来算还是课程性质算?另外,教学形式里关于课外实践的内容是否不统计?

主人的回复:

1.统计应届毕业

2.可以。

我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另外,课程学分是以课程为单位统计的,难道还要以理论和实践形式为单位拆分学分么?

主人的回复:

不用,在学分栏目空缺即可

表4.1 学时学分分布表中,对于后期分方向的,学时不同,是否分开统计?另外,近三年的培养方案,是否只做最近一年的,还是三年的都做?

主人的回复:

1.将方向当成不同的专业来统计,需要分开统计。

2.三年

请问升学的学生在就业行业栏里是否统计,如果统计是算在事业栏里,还是在灵活就业或其他栏内?

主人的回复

就业行业主要指签约的学生!升学的不在该栏目统计。

那么在就业地域分布表中也不用统计升学的学生了,是吗?

主人的回复

对,地域分布只统计签约人数。

黄博士,请问表3.3(1、2)教师承担的科、教研项目的统计中,教师参与的(第2完成人)是否统计;另外,专业教师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出的著作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请参看其他人问题的答复!

黄博士,您好!请问一下,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医疗保险、卫生法学两个方向,那么按照您的解释,应该将专业方向当作专业来进行数据统计,但我校在大一阶段不分专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进行数据统计,是作为一个专业,还是将两个专业方向作为两个专业来进行统计?

主人的回复42117:17

类似课程授课的填报,可以重复统计。

草原上的风景的回复42209:59

该专业在大一阶段是不分方向的啊,那大一阶段如何统计呢?

黄博士,您好!我们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除了表格5.1中列出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军训之外,还包括:上机、创新教育、公益劳动、形势与政策、科学研究训练、专业基础实验(整周的)、学年论文、建筑设计实践、制作大作业、专业见习、考察、机械测绘,然后实训具体指的什么实践环节?谢谢!

主人的回复42109:31

实训,主要是针对某项技能或者技术进行训练,如对于工科专业的金工等。在贵校的其他项目中,尽量归并到表格所列条目中,如无法归并,可以自行增设条目!

天意的回复42114:59

差点将工科专业的金工实习归属在实习里面了,谢谢!

主人的回复42710:29

,实训是指那些对学生专业实际应用技能(包括职业技能)进行培训的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另外,工科专业的金工,很多学校归之为实习,在具体统计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进行统计。

黄博士,在3.3的两个表格中,各专业近三年教师的科研情况,对于某一个专业而言,是否只统计给这个专业授专业课的教师的,那么跨院(系)授课的教师是否也在这个专业中统计,如教育学类、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几名教师给化学专业授课,那么化学专业是否要统计他们的科研?

主人的回复

关于这类教师,是专业基础课教师,存在几个专业共享的情况,根据填报说明,可将之单独列出。

黄博士,您好,请问在表格中提到“若一个院(系)专业基础课教师难以以专业划分,......共享教师XX名”,若跨学院的教师是否也以此计算?是否只要一个教师在一个学年度曾给两个(或以上)专业授课,就列这些专业共享这名教师,如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给很多专业授课的某一名教师如果在一个学年度给6个专业授课,就列出这6个专业共享1名教师,而另外一名教师给其中的4个专业授课,这4个专业又共享1名教师,对吗?这样一个表格下就要列很多“备注说明”,

主人的回复

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专业基础课教师,可参照院系内共享教师的规定进行计算,在备注中注明“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教育学等共享教师多少名”。

状态数据统计表4.1是不是只统计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学时,不包括实习、实训等实践学时。

主人的回复

包括!

黄博士,表3.2(1)中,存在有的主讲教师为两个学院共用,不是学院内部共用,这个该如何填写,谢谢!

主人的回复

主讲教师是以课程为单位,按照实际授课情况进行统计,与是否为学院内部,或者学院共有没有关系的。

黄博士: 您好!

合格评估有问题咨询一下。

1、 3.1(3)近三学年专业师资队伍一览表

我校市场营销专业,该专业本身的专业课教师资料可填写;还有专业基础课是否也要在本表中填写?就我校而言,在该专业基础课中还有一些医学基础课程,管理类基础课程,是否也要填报相关信息?

2、6.1(1)2008-2009学年理论课教学文件现有情况一览表

理论课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等,是否要填写将所有类别的课程信息?

3、3.3(1)近三年专业教师承担教研与科研项目一览表

是否只填写承担教研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参加者的信息填吗?

谢谢!

主人的回复

1.根据补充说明,专任教师,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这里特指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针对贵校的情况,需填写。

2.对于该问题,已经在以往的问题中,予以解答,请查看日志中的问题集锦。(答复:本表统计限于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3.稍后回复!

黄博士,您好,还有一些问题想请教:

1、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一览表中,实习实训项目一栏,是填大方向,还是要细分,比如临床医学学生是填写内外妇儿全科,还是只填写临床医学?

2、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是否要分专业?比如实习医院的教师既指导临床,也指导口腔、五官等专业学生(另外护理专业还涉及到护师),那么各专业在填写这个表格时,是只填写涉及到本专业的老师,还是要将医院里所有涉及医学专业的老师都整合起来,供各专业共用?

3、材料说明中,专任教师仅指有教师资格证,当年承担了教学任务的教师,进修的不统计在内。前面的问题整理中提到专任教师与师资队伍的概念不区分,那么涉及到一些进修的老师,是不是也不纳入师资的统计范围,这两个表的内容是一样的对吗?

4、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讲座教授是否算兼职教师?

5、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授课情况统计表中,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师在评职称时,既可以评教授师系列,又可以评卫生系列职称,因此,我校有部分教师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相当于教授、副教授职称),这部分教师是否也应该纳入统计?

主人的回复

1.填报实习实训项目名称。

2.可重复统计。

3.对。

4.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才能纳入到兼职教师范围。

黄博士,表4.3中“使用多媒体授课门数和课时数的统计”,如一个专业分4个班,而且同一门课程有4个教师在授课程,其中2个老师是使用多媒体授课,则使用多媒体授课门数和课时数的统计该如何统计?

主人的回复

统计必修课中使用多媒体教学时数比例时,学时是按课程的门次数来统计的。如果,某课程学时为90学时,有十个课堂,总量就为900学时,把每个课堂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时数统计出来(每个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时数可能不一样),并加起来。课程门次类同。

黄博士,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关于教学经费的统计,我们学校原来医学类专业(如临床、影像、口腔、护理等)都在一个院,学校计财处在报帐的时候并没有按专业分开,如果要强行分开,没有支持依据。因此,能否在填报状态数据表2.4时,只按院系分统,专业不分开。

2、关于实习实训基地,状态数据表2.2中写的是教师指导人数,而在专业支持材料一览表2.2中,是校内外指导数师人数。这里是文字书写有误,还是指的两个概念,前表统计的学生,后表统计老师?

3、关于师资队伍,(1)前面有提到附属医院(非直属)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是按兼职算,我们学校附属医院是直属的,人事关系在我们学校,也按兼职算吗,另外,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讲座教授能否算兼职?(2)前面提以专业专任教师与师资队伍的概念不再区分,是不是指两表内容是一致的。我们学校实验系列的教师(如实验师、实验员、护师)他们拿的不是教师资格证,但是属相当专业职业技术职称的,这部分人员是不是都不统计入专任和师资队伍里?

4、主讲教师中,状态数据表3.2(3)主干课程中,有些公共课是主干课,这部分课程是否要去除(之前的师资队伍里都没有统计公共课教师)。

主人的回复

1.关于教学经费,只统计三项,即毕业论文经费、实习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主要就是考虑到这三项式可以按专业统计的。

2.是一个概念,统计的是教师人数。

3.经请示,直属医院的教师,折算系数为0.5。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才能纳入到兼职教师范围。按照教师法,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才能担任教师。实验员属于教辅人员。

4.如果贵校将公共课确定为主干课程,那么也纳入到统计范围。

黄博士,表7.1(2)中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如何界定?教育部颁奖的算什么级别?教指委组织的算什么级别?各种协会(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组织的算什么级别?

主人的回复

在填报说明中,“竞赛项目”,包括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赛等全国性及省级组织的相关竞赛。

举报此留言回复引用删除 留言时间: 2009年05月04日 11点46分

黄博士,表7.1(1)和表7.2中需要统计2006届毕业生的论文数据,而我校有个专业2006届毕业学生中有较多量的专升本学生,这部分学生的论文情况是否需要统计,谢谢!

主人的回复

应予以统计,备注说明“专升本学生人数@@名。”

黄博士: 您好!

合格评估有问题咨询一下。

1、我们学校有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到大三才分专业,那么大一、大二的学生专业如何划分(能平均分到每个专业吗?)?

2、98年专业目录中对专业主干课程有说明,但我们有些专业根据专业方向调整了一些课程,这些专业的主干课程如何论定?

主人的回复

1.可按照现有各专业三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来予以切割。

2.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统计。

黄博士,你好,有几个问题请指导:

1、表7.1中“应毕业生人数”按什么口径来统计,是招生人数还是四年级学生人数或是其它统计方法?留级生在哪一届统计?

2、公共实验课的开出率是否在各个专业也要统计?

3、在表4.2中,有的教师有出版教材、论文和科研项目,但是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是否填写?

主人的回复5516:22

1.在计算毕业率时,理论上一般是当年招生人数减去因故休学、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作为分母,招生人数中按时毕业的学生人数作为分子。如果按照四年级学生人数来算,是最简单的。这个问题等我请示一下吧。

2.是

3.是当年没有承担教学任务吗?

wzycpj的回复5608:52

是某专业的教师,但是当年没有承担该专业教学任务

主人的回复5711:15

统计在内

黄博士,你好,请问有些实验室和设备既用于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有时也用于专业实验,该如何统计其设备值?

主人的回复

1.不能重复统计,要切割!

黄博士,你好,在表4.1中关于实践教学学时的统计,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部分实践教学环节是按周数和学分来安排,有的是按学时和学分安排,那么在实践教学的学时一栏中该怎么填?还有一个老问题,教师的科教研情况,教师作为第二作者或参与人等,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1.学时栏目可分为@@学时、@@周数。

2.科研栏目中,统计主持人的。

黄博士,有两个问题请教:

(1)专业负责人指的是系主任吗?(2)表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中,许多设备的型号或厂家不详,没法考证,该如何填写?

主人的回复

1.无法回答。

2.无法回答。

黄博士:你好,请问在统计教师的研究项目、论文及专著等科研情况,能否按专业的师资来统计,不按实际授课的教师(专任教师)来统计?这样可以不用统计跨专业和跨院系的教师科研情况,而且此处按自然年度来统计,与前面提到的教师(按学年度)又不一致?

请问表3.3(1、2)教师承担的科、教研项目的统计中,教师参与的(第2完成人)是否统计;另外,专业教师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出的著作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1.科研、教研项目统计主持人的。文章,统计第一作者的。但是如果指导的学生是第一作者,教师为通讯联系人的,也可计入。

黄老师,您好,我在填报4.1各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学时学分分布时,遇到如下问题:

我校对学分要求分为三大类,

一是必修课程学分(有学时、学分要求,但学分以课程为单位统计,未以理论和实践教学形式为单位计算)

二是选修课程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但未分开要求,且只有学分要求,没有理论和实践学时要求),

三是课外学分(只有学分要求,没有理论和实践学时要求)。

这样,在填写各列表格的时候,会遇到可能出现空挡的情况,请问如何填写?

主人的回复5711:12

该表可以有部分空格。

积木的回复5711:13

谢谢,我按照我们学校在此表中增添了几列:)

黄博士,你好,请问题请教:我们学校实行学分制,有一些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一个专业的学生选了几个教师的课,在统计该专业教师时,是把所有上这个专业高等数学课的老师都统计上吗?

主人的回复5711:13

呵呵,这个情况比较特殊,请问只是这门课吗?

无为的回复5711:14

不止这门课,很多专业基础课都是这种情况

主人的回复5711:24

这样就比较麻烦了!我建议是否可以这样,针对你校的情况,涉及到这种情况的课程,备注说明即可,不列入统计范围。

无为的回复5711:27

能否每个专业根据情况定1、2位教师

主人的回复5712:26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一下给你回复,请等待!

黄博士:

表6.2(2)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 中的

注:①本表以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为统计对象。

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7月毕业的学生吗?

主人的回复

请参看填报说明。(本表统计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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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家对本科专业评估问题的答复三

日期:2009-11-04作者:

省专家对本科专业评估问题的答复三

黄博士,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您:

1、表2.2 实习实训基地情况中有两栏内容,一栏是应届毕业生人数,一栏是实际接纳人数。我们的实习基地里除了实习的,也有见习或实训的其他学生,这里实际接纳人数是应该填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人数,还是要把参加实训的其他年级的学生也额外算进去,如果算,这个数据就会大于前面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是否要这样做?

2、表2.2 校内外指导教师人数是否指对应校内外实习基地的教师数?我校学生实习时,学校会安排一名老师跟到实习基地一起带教指导,这名老师是不是不能算基地的教师?

3、表4.1 学时学分分布表中,课程类型中未包含选修课,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三个之和为课程性质中的必修课,那么总计是要按课程类型来算还是课程性质算?另外,教学形式里关于课外实践的内容是否不统计?

主人的回复:

1.统计应届毕业

2.可以。

我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另外,课程学分是以课程为单位统计的,难道还要以理论和实践形式为单位拆分学分么?

主人的回复:

不用,在学分栏目空缺即可

表4.1 学时学分分布表中,对于后期分方向的,学时不同,是否分开统计?另外,近三年的培养方案,是否只做最近一年的,还是三年的都做?

主人的回复:

1.将方向当成不同的专业来统计,需要分开统计。

2.三年

请问升学的学生在就业行业栏里是否统计,如果统计是算在事业栏里,还是在灵活就业或其他栏内?

主人的回复

就业行业主要指签约的学生!升学的不在该栏目统计。

那么在就业地域分布表中也不用统计升学的学生了,是吗?

主人的回复

对,地域分布只统计签约人数。

黄博士,请问表3.3(1、2)教师承担的科、教研项目的统计中,教师参与的(第2完成人)是否统计;另外,专业教师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出的著作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请参看其他人问题的答复!

黄博士,您好!请问一下,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医疗保险、卫生法学两个方向,那么按照您的解释,应该将专业方向当作专业来进行数据统计,但我校在大一阶段不分专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进行数据统计,是作为一个专业,还是将两个专业方向作为两个专业来进行统计?

主人的回复42117:17

类似课程授课的填报,可以重复统计。

草原上的风景的回复42209:59

该专业在大一阶段是不分方向的啊,那大一阶段如何统计呢?

黄博士,您好!我们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除了表格5.1中列出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军训之外,还包括:上机、创新教育、公益劳动、形势与政策、科学研究训练、专业基础实验(整周的)、学年论文、建筑设计实践、制作大作业、专业见习、考察、机械测绘,然后实训具体指的什么实践环节?谢谢!

主人的回复42109:31

实训,主要是针对某项技能或者技术进行训练,如对于工科专业的金工等。在贵校的其他项目中,尽量归并到表格所列条目中,如无法归并,可以自行增设条目!

天意的回复42114:59

差点将工科专业的金工实习归属在实习里面了,谢谢!

主人的回复42710:29

,实训是指那些对学生专业实际应用技能(包括职业技能)进行培训的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另外,工科专业的金工,很多学校归之为实习,在具体统计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进行统计。

黄博士,在3.3的两个表格中,各专业近三年教师的科研情况,对于某一个专业而言,是否只统计给这个专业授专业课的教师的,那么跨院(系)授课的教师是否也在这个专业中统计,如教育学类、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几名教师给化学专业授课,那么化学专业是否要统计他们的科研?

主人的回复

关于这类教师,是专业基础课教师,存在几个专业共享的情况,根据填报说明,可将之单独列出。

黄博士,您好,请问在表格中提到“若一个院(系)专业基础课教师难以以专业划分,......共享教师XX名”,若跨学院的教师是否也以此计算?是否只要一个教师在一个学年度曾给两个(或以上)专业授课,就列这些专业共享这名教师,如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给很多专业授课的某一名教师如果在一个学年度给6个专业授课,就列出这6个专业共享1名教师,而另外一名教师给其中的4个专业授课,这4个专业又共享1名教师,对吗?这样一个表格下就要列很多“备注说明”,

主人的回复

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专业基础课教师,可参照院系内共享教师的规定进行计算,在备注中注明“教育学类课程、高等教育学等共享教师多少名”。

状态数据统计表4.1是不是只统计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学时,不包括实习、实训等实践学时。

主人的回复

包括!

黄博士,表3.2(1)中,存在有的主讲教师为两个学院共用,不是学院内部共用,这个该如何填写,谢谢!

主人的回复

主讲教师是以课程为单位,按照实际授课情况进行统计,与是否为学院内部,或者学院共有没有关系的。

黄博士: 您好!

合格评估有问题咨询一下。

1、 3.1(3)近三学年专业师资队伍一览表

我校市场营销专业,该专业本身的专业课教师资料可填写;还有专业基础课是否也要在本表中填写?就我校而言,在该专业基础课中还有一些医学基础课程,管理类基础课程,是否也要填报相关信息?

2、6.1(1)2008-2009学年理论课教学文件现有情况一览表

理论课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等,是否要填写将所有类别的课程信息?

3、3.3(1)近三年专业教师承担教研与科研项目一览表

是否只填写承担教研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参加者的信息填吗?

谢谢!

主人的回复

1.根据补充说明,专任教师,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这里特指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针对贵校的情况,需填写。

2.对于该问题,已经在以往的问题中,予以解答,请查看日志中的问题集锦。(答复:本表统计限于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3.稍后回复!

黄博士,您好,还有一些问题想请教:

1、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一览表中,实习实训项目一栏,是填大方向,还是要细分,比如临床医学学生是填写内外妇儿全科,还是只填写临床医学?

2、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是否要分专业?比如实习医院的教师既指导临床,也指导口腔、五官等专业学生(另外护理专业还涉及到护师),那么各专业在填写这个表格时,是只填写涉及到本专业的老师,还是要将医院里所有涉及医学专业的老师都整合起来,供各专业共用?

3、材料说明中,专任教师仅指有教师资格证,当年承担了教学任务的教师,进修的不统计在内。前面的问题整理中提到专任教师与师资队伍的概念不区分,那么涉及到一些进修的老师,是不是也不纳入师资的统计范围,这两个表的内容是一样的对吗?

4、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讲座教授是否算兼职教师?

5、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授课情况统计表中,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师在评职称时,既可以评教授师系列,又可以评卫生系列职称,因此,我校有部分教师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相当于教授、副教授职称),这部分教师是否也应该纳入统计?

主人的回复

1.填报实习实训项目名称。

2.可重复统计。

3.对。

4.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才能纳入到兼职教师范围。

黄博士,表4.3中“使用多媒体授课门数和课时数的统计”,如一个专业分4个班,而且同一门课程有4个教师在授课程,其中2个老师是使用多媒体授课,则使用多媒体授课门数和课时数的统计该如何统计?

主人的回复

统计必修课中使用多媒体教学时数比例时,学时是按课程的门次数来统计的。如果,某课程学时为90学时,有十个课堂,总量就为900学时,把每个课堂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时数统计出来(每个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时数可能不一样),并加起来。课程门次类同。

黄博士,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关于教学经费的统计,我们学校原来医学类专业(如临床、影像、口腔、护理等)都在一个院,学校计财处在报帐的时候并没有按专业分开,如果要强行分开,没有支持依据。因此,能否在填报状态数据表2.4时,只按院系分统,专业不分开。

2、关于实习实训基地,状态数据表2.2中写的是教师指导人数,而在专业支持材料一览表2.2中,是校内外指导数师人数。这里是文字书写有误,还是指的两个概念,前表统计的学生,后表统计老师?

3、关于师资队伍,(1)前面有提到附属医院(非直属)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是按兼职算,我们学校附属医院是直属的,人事关系在我们学校,也按兼职算吗,另外,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讲座教授能否算兼职?(2)前面提以专业专任教师与师资队伍的概念不再区分,是不是指两表内容是一致的。我们学校实验系列的教师(如实验师、实验员、护师)他们拿的不是教师资格证,但是属相当专业职业技术职称的,这部分人员是不是都不统计入专任和师资队伍里?

4、主讲教师中,状态数据表3.2(3)主干课程中,有些公共课是主干课,这部分课程是否要去除(之前的师资队伍里都没有统计公共课教师)。

主人的回复

1.关于教学经费,只统计三项,即毕业论文经费、实习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主要就是考虑到这三项式可以按专业统计的。

2.是一个概念,统计的是教师人数。

3.经请示,直属医院的教师,折算系数为0.5。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才能纳入到兼职教师范围。按照教师法,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才能担任教师。实验员属于教辅人员。

4.如果贵校将公共课确定为主干课程,那么也纳入到统计范围。

黄博士,表7.1(2)中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如何界定?教育部颁奖的算什么级别?教指委组织的算什么级别?各种协会(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组织的算什么级别?

主人的回复

在填报说明中,“竞赛项目”,包括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赛等全国性及省级组织的相关竞赛。

举报此留言回复引用删除 留言时间: 2009年05月04日 11点46分

黄博士,表7.1(1)和表7.2中需要统计2006届毕业生的论文数据,而我校有个专业2006届毕业学生中有较多量的专升本学生,这部分学生的论文情况是否需要统计,谢谢!

主人的回复

应予以统计,备注说明“专升本学生人数@@名。”

黄博士: 您好!

合格评估有问题咨询一下。

1、我们学校有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到大三才分专业,那么大一、大二的学生专业如何划分(能平均分到每个专业吗?)?

2、98年专业目录中对专业主干课程有说明,但我们有些专业根据专业方向调整了一些课程,这些专业的主干课程如何论定?

主人的回复

1.可按照现有各专业三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来予以切割。

2.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统计。

黄博士,你好,有几个问题请指导:

1、表7.1中“应毕业生人数”按什么口径来统计,是招生人数还是四年级学生人数或是其它统计方法?留级生在哪一届统计?

2、公共实验课的开出率是否在各个专业也要统计?

3、在表4.2中,有的教师有出版教材、论文和科研项目,但是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是否填写?

主人的回复5516:22

1.在计算毕业率时,理论上一般是当年招生人数减去因故休学、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作为分母,招生人数中按时毕业的学生人数作为分子。如果按照四年级学生人数来算,是最简单的。这个问题等我请示一下吧。

2.是

3.是当年没有承担教学任务吗?

wzycpj的回复5608:52

是某专业的教师,但是当年没有承担该专业教学任务

主人的回复5711:15

统计在内

黄博士,你好,请问有些实验室和设备既用于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有时也用于专业实验,该如何统计其设备值?

主人的回复

1.不能重复统计,要切割!

黄博士,你好,在表4.1中关于实践教学学时的统计,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部分实践教学环节是按周数和学分来安排,有的是按学时和学分安排,那么在实践教学的学时一栏中该怎么填?还有一个老问题,教师的科教研情况,教师作为第二作者或参与人等,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1.学时栏目可分为@@学时、@@周数。

2.科研栏目中,统计主持人的。

黄博士,有两个问题请教:

(1)专业负责人指的是系主任吗?(2)表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中,许多设备的型号或厂家不详,没法考证,该如何填写?

主人的回复

1.无法回答。

2.无法回答。

黄博士:你好,请问在统计教师的研究项目、论文及专著等科研情况,能否按专业的师资来统计,不按实际授课的教师(专任教师)来统计?这样可以不用统计跨专业和跨院系的教师科研情况,而且此处按自然年度来统计,与前面提到的教师(按学年度)又不一致?

请问表3.3(1、2)教师承担的科、教研项目的统计中,教师参与的(第2完成人)是否统计;另外,专业教师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出的著作是否统计?

主人的回复

1.科研、教研项目统计主持人的。文章,统计第一作者的。但是如果指导的学生是第一作者,教师为通讯联系人的,也可计入。

黄老师,您好,我在填报4.1各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学时学分分布时,遇到如下问题:

我校对学分要求分为三大类,

一是必修课程学分(有学时、学分要求,但学分以课程为单位统计,未以理论和实践教学形式为单位计算)

二是选修课程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但未分开要求,且只有学分要求,没有理论和实践学时要求),

三是课外学分(只有学分要求,没有理论和实践学时要求)。

这样,在填写各列表格的时候,会遇到可能出现空挡的情况,请问如何填写?

主人的回复5711:12

该表可以有部分空格。

积木的回复5711:13

谢谢,我按照我们学校在此表中增添了几列:)

黄博士,你好,请问题请教:我们学校实行学分制,有一些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一个专业的学生选了几个教师的课,在统计该专业教师时,是把所有上这个专业高等数学课的老师都统计上吗?

主人的回复5711:13

呵呵,这个情况比较特殊,请问只是这门课吗?

无为的回复5711:14

不止这门课,很多专业基础课都是这种情况

主人的回复5711:24

这样就比较麻烦了!我建议是否可以这样,针对你校的情况,涉及到这种情况的课程,备注说明即可,不列入统计范围。

无为的回复5711:27

能否每个专业根据情况定1、2位教师

主人的回复5712:26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一下给你回复,请等待!

黄博士:

表6.2(2)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 中的

注:①本表以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为统计对象。

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7月毕业的学生吗?

主人的回复

请参看填报说明。(本表统计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