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12类重点人群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秋季开学后的25天和国庆长假前后是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发期,为了切实做好全院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的防范工作,要求大家高度关注大学生中的12类心理危机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排查和干预工作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迹象,因此是可以预先察觉并提早预防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重点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因此,要求各教学院全体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心理干预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工作落实
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对全体学生开学初的心理状况认真彻底地开展一次摸排工作,于9月29日17:00之前以纸质档的形式完成心理危机排查及信息报送,有明显心理危机的学生的信息要及时以最快的速度报送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未发现存在心理危机学生,也必须执行零报告制度。
三、正确妥善处理有关情况
对确诊有精神疾患或其它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必要时主动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处置。
附:12类重点人群
1.有自杀未遂史或自杀企图与计划者;
2.曾患抑郁症及尚在治疗者;
3.曾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
4.人格偏执者;
5.近期失恋者;
6.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者;
7.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者;
8.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者;
9.极贫困者;
10.学习困难及不能毕业者;
11.近期丧亲者;
12.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者。
另外有结怨的、成绩不良的、在外住宿的、在外实习的,还有重要亲属患重病的,以及在新生心理普查中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等等。
特此通知。
学 工 部
2015年9月7日